应税礼品仅包括企业向个人发放的不具有销售折扣或折让性质的礼品,不包括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不包括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礼品.
礼品又称礼物。通常是单位与单位、单位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互相赠送的物件。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以及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规定,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属于“偶然所得”应税项目。贺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为大家详述如下,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应税礼品仅包括企业向个人发放的不具有销售折扣或折让性质的礼品,不包括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不包括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礼品。
例如,2020年12月末,张三参加某企业2020年年会,获得踏花被一床,价值2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0元(=200×20%)。该税款通常由发放单位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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